资讯中心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首次产生土地增值税预征纳税义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增值率大于5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预征率为3.5%;预计增值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预征率为5%;预计增值率大于200%的,预征率为8%。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更好发挥出口退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发展的积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就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以下简称出口应征税货物),是指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包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以及按其他规定适用出口征税政策的货物。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的用途确认。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用途确认时,需要填报对应出口货物耗用的...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是纳税人在境外使用的证明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中国居民的“税收护照”。《税收居民证明》最主要的应用场景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目前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网络已经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网络规模居世界前列。从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开展跨境经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5〕1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
2024年深圳税收十件大事
2024年,深圳税务部门坚持以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着力建设效能税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奋力书写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深圳新篇章。让我们一起回顾2024年深圳税收大事要事,感受税务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的力度、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