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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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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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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涉金融字样不再允许企业在登记名称时使用?
禁止市场主体在名称中新申报使用下列字样: 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金控;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股票配资;期货配资;股权众筹;产登;产交;产信登;登记备案;信用资产登记备案;信用资产交易;资产备案登记;信用资产备案;金融资产备案;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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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出质)?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股权质押业务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业务建议咨询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简称:中登公司),其他类型的企业无法办理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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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是否可以申请分立或合并业务?
企业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是否可以申请分立或合并业务?企业应待股权质押或者冻结状态解除,方可办理分立或合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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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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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为什么会被系统标记为预付式经营主体?
被系统标记为预付式经营主体有四个原因:一是经营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自主勾选了“从事预付式经营”标签;二是经营主体在银行机构开通了数字人民币业务从事预付式经营;三是政府部门在摸排检查过程中发现主体从事预付式经营将其纳入管理;四是消费者通过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预付码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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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经营主体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有什么特殊要求?
预付式经营主体办理登记注册业务,登记机关需要进行严格审查。涉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投资人)的,需要通过线下方式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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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经营主体的登记申请被驳回不予登记,有什么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登记机关对餐饮、家政、健身娱乐、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宠物服务、美容美发、医疗服务、按摩保健等行业的预付式经营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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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记注册过程中自主勾选“从事预付式经营”标签被标记为预付式经营主体,但实际未开展预付式经营活动的,能否去除“预付式经营主体”的标记?
如经营主体在设立登记时勾选了“从事预付式经营”标签,但实际没有以预付费模式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引发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异常情形的,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可以申请去除“预付式经营主体”标记,具体详询各区政务服务大厅登记注册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