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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对整改成效更“有感”
近日,在税务部门点对点辅导下,深圳市闪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金额超千万元,享受软件企业优惠减免金额600多万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这场“及时雨”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让公司实实在在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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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为百万个体工商户“增氧输血”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深圳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数量已达156.2万户,成为推动深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个体工商户办税缴费的难点堵点,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增氧输血”,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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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商秘关于拟报送第五十七批前海失联或失效托管企业的通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失联或失效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整理完成第五十七批拟报送市监部门处理的失联或失效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名单上列出的企业如有异议,请务必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18:00时前致电客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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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商秘关于拟报送第五十六批前海失联或失效托管企业的通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失联或失效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整理完成第五十六批拟报送市监部门处理的失联或失效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名单上列出的企业如有异议,请务必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8:00时前致电客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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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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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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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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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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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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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