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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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15%企税优惠明确享受条件 主体需在前海合作区实质性运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联合南山区、宝安区财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于17日印发《关于明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主体“实质性运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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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下线旧版登录方式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深圳市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已平稳试运行超过1年,现定于2024年6月1日正式下线旧版登录方式。如果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过程中遇到无法登录的情况,您可以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专题辅导,通过在线咨询、办税服务厅、拨打0755-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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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现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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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近期,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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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日前,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前海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建立联合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前海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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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近期,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现就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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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前海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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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图了解:2023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办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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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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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