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问:哪些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答: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指法律明文规定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公司章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八)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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