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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个体工商户约占2/3

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 其中1.14亿户约占总量三分之二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1月,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其中全国登记在册达1.14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三分之二、带动近3亿人就业。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实施分型分类差异化精准帮扶机制、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推动年报改革,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支持健康发展。

数量多、活力足,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韧性所在。《促进发展条例》去年11月施行,完善了促进发展及保护权益的制度措施,从登记注册、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对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条例实施首月,全国新登记204.03万户,环比增长14.9%,有效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

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首届“全国服务月”活动,走访305.94万户,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5.54万件,在全社会营造了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近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条例,为个体经济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为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在清理涉企违规收费方面,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向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既有养家糊口的“小商户”,也有颇具规模的“大个体”。今年针对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采取差异化措施,加大对执着坚守、特色鲜明、新产业新业态等的“拔尖”扶持培养,开展分型分类培育试点。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将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别立足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支持“名特优新”4种类型的创新发展,提升区域内发展总体水平。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今年推行的年报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部分年报困难的现状。一系列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登录更便捷、报送渠道更丰富、报告事项更精简、信用修复更便利,切实为纾困解难。(新华社记者 赵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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