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合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集中申报点的通知
来源:前海管理局•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尊敬的普查对象: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正式启动,当前进入清查登记阶段,为切实做好单位清查登记工作,更好满足不同类型市场主体清查登记工作需求,现梳理出前海合作区范围内“五经普”集中申报点清单(见附件),便于各类法人、产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清查登记,确保普查登记对象应登尽登、不重不漏。
“五经普”集中申报点工作人员将会为您讲解经济普查知识、解答问题疑惑,并进行现场登记。请您携带好《营业执照》复印件、2023年1-6月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等相关资料,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