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相关业务?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日期:2024年09月05日
问: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相关业务?
答:(1)报告: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使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理。
(2)报验登记:纳税人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完成报验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状态为“已报验未反馈”。
(3)预缴: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后,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进入新电子税局,使用首页【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办理。
(4)反馈: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进入新电子税局,使用首页【其他涉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