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研究院、研究中心、设计院、勘察院、工程院”等为行业的企业名称吗?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日期:2024年12月02日 问:可以使用“研究院、研究中心、设计院、勘察院、工程院”等为行业的企业名称吗?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解读,以上行业在系统中加入全名称禁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免责声明:本文由前海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