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其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是英文,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问: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其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是英文,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答:如企业名称为英文,需翻译成相符的中文名称,后加“深圳代表处”字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免责声明:本文由前海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