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作为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对应的登记经营范围是哪些?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日期:2025年01月05日 问:深圳市作为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对应的登记经营范围是哪些?答:对应的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中的“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免责声明:本文由前海企服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