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
-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解读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十九大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就深化商事登记改革作了全面安排和专项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修订...
-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社会信用管理服务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广东省、深圳市有关信用建设的最新要求,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海模式”,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我委研究起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社会信用管理服务办法》
-
提升企业获得感!前海推出信用惠企服务
为落实贯彻《前海蛇口片区社会信用管理服务办法》以及前海住所托管相关规定,前海已于1月8日起正式施行信用惠企服务,用良好的企业在办理住所托管业务时可以免于提交部分材料以此提升企业守信重诺获得感。
-
重磅利好!前海欢迎企业“归巢”!
2018年以来,前海管理局启动实施“企业归巢”三年行动计划,《补贴办法》是归巢行动实施以来出台的第一个促进政策,也是深圳第一个对企业市场化办公空间给予扶持的专项性、普惠性政策。促进企业回归前海,加快产业与人才集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城市新中心。